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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来源:老城区政府 发布时间:2008-6-15 字体:

    一、基本情况
    老城区发改委内设综合办公室、经济运行办公室、规划办公室。

    二、主要职责
    老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区政府管理国民经济和协调全区经济运行的综合部门,主要职责是:
    1、参与老城区经济发展战略目标的研究制定、编制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根据中长期规划提出的总量指标,组织有关部门编制、下达和监督实施工交、商贸、招商引资等年度经济运行方案。
    2、依法组织拟定工交、商贸、招商引资等方面的有关综合性经济优惠政策和规定,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3、对全区宏观经济运行进行分析、预测、监督,运用经济手段对经济运行进行调控,协调解决全区经济运行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必要时进行紧急调度;研究分析经济运行中的资金流向和使用情况。
    4、负责全区各经济主管部门工作。组织制定和实施企业改革方案、协调解决企业改革中的问题;指导企业管理、企业体制和企业组织结构调整工作。组织审批新建企业,联系有关行业协会,指导生产、流通部门进行行业管理、负责全区经济管理干部和企业干部培训工作。
    5、管理企业技术进步工作、组织实施技术创新工作;编制下达实施新技术、新产品开发、推广的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工商企业科技推广项目及工程项目的立项、上报和审批;负责产品质量、服务质量的管理和技术政策贯彻落实工作,组织实施名牌战略,组织有关部门展开打击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
    6、负责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工作,技术改造项目的审批转报。发布技术信息、引导企业进行改造并指导企业多渠道筹措技改资金。
    7、组织和指导企业贷款。特别是利用外资进行技术改造、开发新产品以及创办新企业。
    8、负责经济信息、网络建设、掌握、交流各类经济信息,为宏观经济决策提供依据,为企业和社会提供咨询服务。
    9、加强对隶属单位干部和重点企业负责人的管理。参与老城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战略目标的研究、制定及编制中长期规划,根据中长期规划提出总量指标。
    10、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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