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办事处(镇),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老城区百日安全活动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五月十五日
老城区百日安全活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百日安全活动方案的通知》(洛政办〔2008〕51号)和《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百日安全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洛政明电〔2008〕66号)精神,区政府决定自2008年5月1日至7月31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百日安全活动。具体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强意识、反违章、查隐患、压事故、保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百日安全活动,进一步促进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落实,促进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级政府监管主体责任的落实,促进隐患排查治理各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建立健全隐患治理和危险源监控制度,加强事故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北京“奥运会”成功举办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三、活动内容和责任单位
此次百日安全活动由区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综合指导、协调,各办事处(镇)、区政府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一)进一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针对夏季暴雨、洪水、森林火灾、雷电、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多发频发的特点,把危险化学品、人员聚集场所的消防、特种设备、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学校、医院等作为排查治理的重点,建立健全自然灾害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体系,落实防洪防汛、防坍塌、防泥石流、防火等各项措施。严防引发事故灾难。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加快治理和除险加固进度,确保汛期到来前整改到位;因工程或其他原因无法完成的,要加强监测,制定预案。
牵头单位:各办事处(镇)、老城政办〔2008〕25号文件确定的11个隐患排查治理牵头单位。
(二)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主题组织开展2008年度安全生产月活动。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通过电台、电视台、报纸、互联网等媒体,以张贴宣传标语、散发安全生产资料、播放安全生产电影电视、开展演讲比赛或知识竞赛等形式,在大型群众聚集活动等时间和场所,大张旗鼓地开展安全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安全宣传舆论氛围,深入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安全生产知识和常识。抓住正反两方面的典型,以案说法。
牵头单位:各办事处(镇)、区政府有关部门。
(三)以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消防、道路交通、旅游、特种设备等事故易发的行业领域为重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1.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开展以查“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查隐患、查制度、查培训、查应急预案为主要内容的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器材安全专项检查;抓好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打击液氯、液化石油气、液氨、剧毒、溶剂等品种的非法运输;严格烟花爆竹销售许可和配送制度,打击非法生产、储存、运输和销售。
牵头单位:区安监局、老城公安分局、区交通局、区发改委。
参与单位:供销社、老城区质监分局。
2.建筑及城市公用设施。开展夏季施工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抓好对重点建设项目、建筑施工、旅游设施、燃气设施、设备等的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
牵头单位:区建设局。
参与单位:区文化旅游局。
3.消防及公共安全。深入开展整治火灾隐患百日会战;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耐火等级低的密集建筑区消防安全和燃气安全检查;加强对公园、风景名胜区等旅游场所及举办大型公共活动的安全管理,做好安全和保卫工作。
牵头单位:老城公安分局、老城消防大队。
参与单位:区建设局、区商务局、区文化旅游局。
4.道路交通。严密防范重特大交通事故。继续深入开展“预防特大交通事故百日竞赛”活动,完善恶劣天气条件下道路交通安全管控预案;认真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家庭)。利用GPS卫星定位系统,重点强化对客运车辆行驶状况的监控,扎实开展以高速公路“反双超”(超载、超速)、农村道路“反农用车、拖拉机违章载人”为重点的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超员超载、非客运车辆载客,冒险行驶。进一步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狠抓源头管理,严把客运车辆技术状况关,强化“三品”检查。
牵头单位:交警四大队、区交通局。
参与单位:区农办。
5.旅游及特种设备。开展旅游景区、星级饭店消防安全整治会战;开展旅游景区索道、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安全专项监察执法活动。
牵头单位:区文化旅游局、老城质监分局;
参与单位:区交通局、区建设局、老城消防大队。
(四)扎实开展百日安全督查专项行动。认真贯彻落实《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百日安全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洛政办明电〔2008〕66号)文件精神,积极配合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开展百日安全督查专项行动督查工作。近期,区政府将组织11 个督查组,分赴办事处(镇)及有关单位开展百日安全督查工作。督查的内容主要是:各办事处(镇)、区各有关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管理和监督体制机制,制订和实施安全生产规划,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情况;按照老城政办〔2008〕25号文件要求,开展隐患排查、登记、整改、监控情况,特别是重大隐患公告公示、跟踪治理、整改销号情况;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打击非法建设、生产、经营和瞒报事故情况等。各办事处(镇)、各有关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区政府统一安排部署,结合各自实际,认真开展百日安全督查活动。督查活动要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四、时间安排
1.隐患排查治理:5月1日——7月31日;
2.安全生产月:6月1日——6月30日;
3.安全专项整治:7月1日——7月31日;
4.百日安全督查:5月1日——7月31日。
各办事处(镇)、区政府有关部门要对本地区、本系统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全面总结。每月20日前,向区安委会办公室报送本月活动开展情况。活动结束后10日内上报全面总结材料,由区安委会办公室汇总后报区政府。总结材料应包括:本辖区、本部门开展百日安全活动有关情况,先进典型经验、工作成效、存在的问题及解决问题的措施等。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办事处(镇)及各部门要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把这次百日安全活动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成立相应组织机构,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加强督促检查;分管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职责,亲自深入一线开展督查。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责,组织开展好本单位各项活动。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团结协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及时总结分析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综合协调和信息汇总上报工作。
(二)周密部署,务求实效。各办事处(镇)、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方案精神,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工作实际,制订下发具体活动方案,明确活动重点内容、要求和责任;并将有关情况报区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要建立和落实督查工作责任制,健全工作机制,对督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责令立即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要逐项落实整改资金,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妥善制订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严重危及安全的,要立即责令停产整改。各有关部门要将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区政府汇报,并做好整改情况的跟踪督促。区安委会办公室要加强对百日安全活动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活动期间发生重特大事故的部门和单位,要依法从重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突出重点,全面深入。百日安全活动要坚持点面结合,统筹兼顾。既要全面发动,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彻底排查隐患和问题,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又要着重检查事故频发、隐患突出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地方、行业和企业,特别是工商企业、交通运输、消防、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等行业领域,以及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的隐患点等,把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到实处,切实避免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四)广泛宣传,形成声势。各办事处(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板报、标语、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并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加大对百日安全活动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各生产经营单位和广大职工增强做好隐患排查治理主动性和自觉性。要注意发现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加以总结推广,运用典型推动工作。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鼓励广大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举报弄虚作假行为,对活动开展不认真、走过场,或者督查不力的单位和部门,要予以通报批评或公开曝光。
主题词:经济管理 安全 方案△ 通知
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5月15日印发
(共印5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