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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老城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08-9-28 字体:

 

各办事处(镇),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老城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九月二十四日

老城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吸取登封新丰二矿发生的重特大事故的惨痛教训,切实做好当前我区的安全生产工作,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区政府决定在全区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胡锦涛总书记和温家宝总理近期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讲话为指导,以全市上下正在深入开展“新解放、新跨越、新崛起”解放思想大讨论为动力,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继续深化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全面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彻底排查整改和消除事故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二、检查内容和责任分工

1.工商企业和危险化学品单位的安全,由老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检查。

2.人员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由老城公安分局消防大队负责检查。

3.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由老城区质监局负责检查。

4.道路交通安全,由交警四大队负责检查。

5.医院的安全管理及公共卫生安全,由老城区卫生局负责检查。

6.学校(含幼儿园)的安全,由老城区教文体局负责检查。

7.建筑施工的安全,由老城区建设局负责检查。

8.民爆器材安全,由老城区发改委负责检查。

9.旅游景区景点的安全,由老城区文化旅游局负责检查。

10.农业机械及森林防火安全,由老城区农村经济办公室负责检查。

各办事处(镇)及区政府有关部门除按照以上的检查内容和责任分工外,还要按照《老城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通知》(老城政〔2006〕21号)和《老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老城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老城政办〔2008〕19号)文件的要求,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

三、检查时间及检查方式

检查时间:从即日起至10月10日止。各办事处(镇)及区政府有关部门在第三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基础上,对本辖区、本部门、本行业在安全生产上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重点危险单位(部位),再进行一次拉网过筛式的大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要积极督促整改,不能按要求整改的要采取果断措施,力争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各级各部门要以对人民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安全放在首要位置,切实负起安全生产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工作,亲自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帮助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突出重点,严管细查。要以本辖区、本部门的薄弱环节和重要危险部位为重点,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行业标准进行检查。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生产第一线,逐单位、逐车间、逐环节、逐部位地进行检查。

3.要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各办事处(镇)及区有关部门在检查结束后,将检查情况以书面形式于2008年10月10日前报区安委会办公室。

主题词:劳动  安全  通知                                

 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9月24日印发 

                              (共印5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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