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以来,老城区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深入推进依法治区、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进一步提高全区行政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增强法治意识,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在财政法治建设领域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老城区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法治思维。
一是压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财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将法治建设纳入财政工作整体布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中央和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全国全省财政工作会议精神。通过召开专题部署会、定期研判工作进展等方式,实现法治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在研究预算安排、落实财政政策、推动改革创新中,时时与党中央和省委、市委要求对标对表,统筹发展和安全,确保财政工作稳中有进、稳中向好。二是健全常态化学法机制。依托局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制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财政大讲堂”系列活动等载体,组织全体财政干部定期开展学法活动,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系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及党章党规,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十四个坚持”的核心要义、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推动法治思维融入财政工作全过程,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推进工作,切实提升全局干部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
(二)坚持依法理财,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强化预算统筹力度,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办理预算追加,推进绩效目标与部门预算同步编制、同步审核,实现“预算编制有标准、预算执行有约束”。依法公开财政预决算、收支情况等重点信息,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加强政策解读与社会关切回应,“阳光财政”建设成效凸显。同时严守政府债务管理底线,建立健全政府债务风险提示与预警机制,坚决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风险。
(三)严格依法监管,全面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紧紧围绕“服务市场主体”,充分发挥政府采购的引领示范作用,依法加强政府采购监管。二是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结合工作实际,修订完善财政预算管理、资金拨付、政府采购、资产管理等制度,确保财政工作有章可循。
(四)践行为民理财,切实加强民生保障。
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努力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以基础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为重点,增强财政保障能力,以普惠性、保基本、均等化、可持续为方向,提高财政保障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主要措施和成效
一是法治政法建设思想进一步提高。2025年,老城区财政局全年累计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2次、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法4次,全局依法理财、依法行政的能力得到显著增强。二是坚持依法理财效果显著。2025年度,老城区采购预算38677.92万元,实际采购金额38070.31万元,节约资金607.61万元,节约率1.6%。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78090万元,同比增长2.7%,财政运行总体平稳有序,为老城区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和民生福祉持续增进提供了坚实财政保障。三是切实加强民生保障工作。2025年民生支出12.23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8%,努力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财政保障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干部队伍法治专业化水平与新时代财政法治建设要求仍有差距,缺乏既精通财政业务又具备扎实法律功底的复合型人才;法治培训多以集中学习为主,干部运用法治思维破解复杂问题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针对此问题,老城区财政局积极制定整改措施,一是构建分级分类培训体系。结合“财政大讲堂”等载体,针对领导干部、业务骨干、基层执法人员等不同群体,重点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专业法规及实操技能培训。二是强化实践锻炼。将法治能力作为干部考核、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鼓励干部在预算管理、监督执法等一线岗位锤炼法治本领,提升运用法治思维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
四、2026年法治政府建设初步打算
(一)进一步提升财政法治建设水平,确保财政工作在法治轨道上高效运行。
(二)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高财政干部和社会公众的法治意识。
(三)强化财政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2026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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