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日期:2021-02-01作者:

一、基本情况

老城区卫健委作为老城区政府的组成部门,内设有综合办公室、卫生健康服务股、人口管理服务股

二、单位领导

党组书记、  任:吕大伟   负责全面工作

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刘春苗   负责爱国卫生、基层卫生等业务

党组成员、副主任:赵红涛  负责医政管理、中医等业务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徐建生  负责纪检(监察)、宣传等业务

党组成员、疾控中心主任:赵亚平  负责疾病控制、应急管理等业务

三、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和省、市国民健康、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法律法规、政策、规划,负责起草全区卫生健康、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全区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全区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编制和实施。拟订推进全区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区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全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全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全区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应急处置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全区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省、市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全区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开展全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区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七)贯彻落实全区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采供血机构管理办法,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贯彻落实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全区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组织实施计划生育相关政策。

(九)指导全区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配合落实国家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负责区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管理工作,负责区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一)负责全区中医管理工作。

(十二)承担区爱国卫生、艾滋病防治等工作,指导区计划生育协会和区红十字会的业务工作。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洛阳市老城区状元红路与经八路交叉口古都集团7楼。

联系电话:65250115

办公时间(工作日)夏季8:30-12:00,15:00-18:30 

                    冬季8:30-12:00,14: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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