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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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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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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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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老城政办〔2025〕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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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C001-0013-2025-0003
老城政办〔2025〕7号
老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老城区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
工作机制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中央、省、市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4〕35号)要求,参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洛阳市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工作机制的通知》(洛政办〔2024〕48号),经区政府同意,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现成立老城区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工作机制(以下简称防非打非工作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防非打非工作机制组成人员
召 集 人:周 新 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召集人:王雪丽 区委常委、副区长
史志明 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肖 宇 副区长、市公安局老城分局局长
杨 洪 区法院院长
安 佳 区检察院检察长
成 员: 刘家申 区政府办主任
杨 波 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李 岩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王晓毅 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王海毅 区委网信办主任
关艺华 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刘春苗 区教育体育局局长
王润凯 区司法局局长
王 敏 区财政局局长
高 祺 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局长
王玉荣 区民政局局长
张珊珊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尚凤辉 区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郭元辉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王 璐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张培琳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彭传喜 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韩保新 区税务局局长
吴 杰 区信访局局长
王隆辉 市生态环境局老城分局局长
史朋飞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老城分局局长
黄莹莹 区政府办副主任
李 峰 区审计局副局长
姬玲利 区法院副院长
孟校阳 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
牛 虎 市公安局老城分局副局长
付 强 邙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乔 林 翠云峰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亚丽 道北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任超超 西关街道办事处主任
孙亚楠 建安门街道办事处主任
郭 宏 状元红街道办事处主任
许丽强 丽景门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俊华 南关街道办事处主任
区防非打非工作机制下设办公室在区政府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政府办分管副主任担任。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接任相应职务人员自行替补,报防非打非工作机制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二、防非打非工作机制主要职责
(一)会同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区有关部门,切实有效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的方针政策,对非法金融活动全面深化标本兼治,健全完善全链条系统治理长效机制。
(二)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各街道和有关部门依法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工作。
(三)推动各行业主管部门落实“管合法更要管非法”“管行业必须管风险”要求,对于性质和责任难以界定的金融活动,推动落实监管责任归属认领。
(四)督促市场监管部门加强涉金融经营主体管理登记管理,按照国家层面梳理形成的涉金融属性字样,稳妥有序开展存量清理。
(五)研判非法金融活动形势、重大问题,部署推进重大专项行动,挂牌督办重大案件、处置重大风险。
(六)组织研究完善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相关制度。
(七)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运行机制
(一)防非打非工作机制原则上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分析研判全区非法金融活动形势,安排部署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工作;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视情召集有关成员单位或邀请其他单位参加,研究协调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
(二)防非打非工作机制议定事项,以会议备忘形式印发有关单位,根据需要报有关领导同志;对议定的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防非打非工作机制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不设实体性办事机构。
(三)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增减防非打非工作机制成员。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领域相关工作,切实履行本单位职责;积极参加防非打非工作机制组织召开的会议,认真落实议定事项;互通信息,互相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充分发挥防非打非工作机制作用。
2025年4月28日
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