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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老城区2021年度中小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讲课答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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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1-11-01
来源:
为了进一步做好2021年度老城区中小学一级教师评审委员会讲课答辩工作,根据《河南省中小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讲课答辩工作规则(试行)》( 豫人社职称〔2018〕95号),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将讲课答辩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价方式
2021年度中小学一级教师评审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讲课答辩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讲课答辩采取讲课加答辩的方式进行。讲课答辩分学科、分学段进行。
讲课的内容由现场电脑随机抽取确定讲课内容,即从申报人所提供的教材(上一年度所教教材)中抽取一课。讲课内容分初中(所教学段全部课本)、小学(所教学段所有应教教材)和其他教学机构(分初中和小学,按学段、专业带应讲教材)三种。备课教材由参评教师自带一个年级上下两册或全一册教材,备课时和交于考官的教材上不能有任何个人信息及批注。备课时只允许携带课本,不得携带任何辅助教材,参考书等资料。答辩内容为中小学教师所应具备的教育教学理论、教育心理学、教学法和学科专业相关知识。
通过讲课答辩甄别参评人员是否从事一线教学工作、评价参评人员教学水平及专业知识能力是否符合中小学一级教师的基本要求。对于讲课答辩最终成绩60分及以上且位居同类人员前80%的人员,讲课答辩成绩在2年内有效,在下一年度参加评审时可以不再进行讲课答辩,60分以下为不合格。
二、讲课答辩对象
本年度参加讲课答辩的对象为2021年度经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区职改部门资格审查通过的申报中小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的中小学教师。
三、讲课答辩时间
1.参加上午讲课答辩的老师必须于2021年11月4日上午7:00进入洛阳市第十八中学,凡在规定时间迟到20分钟(7:20)没有进场者,禁止入场,视为自动放弃讲课答辩资格。
2.进场后先到教学楼一楼物品存放室存放个人物品(携带手机关机,不要携带贵重物品),然后到候考室报到,进行分组、抽课,做好讲课答辩工作。
四、讲课答辩地点
洛阳市第十八中学(老城区魏紫路6号)。
五、讲课答辩程序
参评人员集中后按组由电脑随机抽签确定讲课答辩顺序,并由本人签字确认。参评人员按抽签确定的顺序由计算机程序随机抽取讲课内容,在规定场所进行15分钟备课后开始讲课答辩。
六、注意事项
1.参加答辩人员应该遵守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服从现场管理,注意保持距离,佩戴口罩,做好防范工作。进入考点应主动出示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经体温测量合格后进入考点。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非绿码”、体温异常、有呼吸道异常等症状者,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由现场医务人员综合分析研判后,具备相关条件的方可参加答辩,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考点。
2.参加讲课答辩人员须携带讲课答辩通知单、有效身份证件、上一年度所教教材。备课时只允许携带未做任何标记的教材,不得携带任何辅助教材、参考书等资料。
3.所有人员务必注意安全,不得迟到。
附件:《洛阳市老城区中小学一级教师洛阳评委会讲课答辩须知》
2021年10月20日
附件:
洛阳市老城区中小学一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讲课答辩须知
一、参评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并按要求参加讲课、答辩。凡在规定时间没有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讲课答辩资格。
二、参评人员先讲课后答辩。参评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讲课答辩通知单,经工作人员审验后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讲课、答辩。
三、参评人员在讲课答辩期间要遵守纪律,服从管理。进入考点后实行集中封闭管理,不得携带通讯工具;讲课、答辩时不得向评委透露本人的姓名、工作单位,一经发现视为作弊。不得随意走动、大声喧哗,禁止与外界人员接触,不得携带任何辅助性教材。
四、讲课答辩前,由本考场面试人员按组抽签确定参加讲课答辩顺序,讲课答辩工作开始后,由工作人员按顺序逐一引入考场。
五、讲课或答辩结束时要分别报告“讲课完毕”、“答辩完毕”。到达规定时间,参评者应立即停止答题。
六、讲课答辩的总时间为15分钟,其中讲课时间10分钟左右、答辩时间5分钟左右。
七、讲课答辩结束后评委当场进行评分,总分100分,其中:教师、教研员讲课70分,答辩30分。所在考场各评委平均分为参评人员原始成绩。讲课答辩成绩85分及以上,且位居同类人员前15%的人员为优秀等次,60分以下为不合格。
八、讲课、答辩结束后参评人员立即离开考场,并按照工作人员的引导离开考试场所。
九、应该遵守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服从现场管理,注意保持距离,佩戴口罩,做好防范工作。
十、参评人员违犯参评纪律,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直至宣布取消讲课答辩资格或宣布讲课答辩成绩无效。凡在考场内严重扰乱面试秩序,辱骂评委及工作人员,有失师德者,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