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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城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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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2-05-25
来源:
2022年第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的规定,老城区审计局于2022年2月23日至5月9日,对老城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老城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为区政府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科级。该单位内设办公室、综合股、财务股、房产管理股。该单位为财政全供,各项收支纳入预算管理。
根据该单位提供的会计报表反映,2021年该单位年初结余2,974,670.45元,收入16,089,892.16元(财政拨款收入);经费支出19,064,562.61元,当年结余为0。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977,553.45元,商品服务支出10,058,544.19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65,590.52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562,874.45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老城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提供的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材料真实地反映了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状况,会计处理基本符合相关的会计制度,但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改正和规范。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费用报销单据不规范76,273.9元。
(1) 老城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费用报销单据不规范5,179.9元,其中:维修配电设施2,691元未附明细清单,暖气费、水费2,488.9元未附发票。
(2) 老城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8月支付招待费共71,094元,其中:住宿费53,686元、餐费17,408元,所附报销凭证中只有未加盖发文单位公章的通知,未见派出单位公函。
超标准列支差旅费850元。
老城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人员外出培训,多报销市内交通费共850元。
(三)应记未记固定资产28,260元。
老城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购买食堂电磁灶、消毒柜等共计28,260元,未计入固定资产。
(四)大额支出未经集体研究。
老城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大额支出均未见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会议记录。
公务用车管理方面。
老城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公务用车派车单和加油表均未显示里程和油耗,无公务用车油耗、运行费用单车核算和年度绩效评价制度。
其他需要关注的问题。
老城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在食堂管理方面存在内控方面的问题:1.每天和每月卡机收入金额统计表无管理人员签字确认;2.卡机消费统计未附系统原始单据;3.银行对账单上的支出和部分收入未附银行回单。
四、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上述问题,老城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和整改建议。老城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高度重视并积极整改,截止2022年6月,已严格票据审核审查报销工作;对不符合差旅费报销规定的问题,在审计期间已完成整改;对应记未记的固定资产在审计期间已完成整改;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大额支出事项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并完善台账中里程、油耗等信息,建立单车核算制度;加强对食堂共管账户的管理并出台共管账户管理规定,完善相关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