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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城区2021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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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2-07-22
来源:
2022年第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九条的规定,老城区审计局于2022年2月23日至6月27日,对区2021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1年,老城区财政供养人员2379人,其中:在职人员2359人,离休人员20人。
据区财政2021年度决算报表反映,当年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9,93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3,838万元,加上年结余480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4,300万元,当年可用财力为148,550万元。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9,791万元,上解上级支出5,233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4,460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464万元,年末累计结余12,602万元。当年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具体如下:
(一)公共财政预算收支情况。
1、2021年度区本级一般公共收入预算,经区十六届人大第六次会议批准公共财政收入预算89,728万元,实际完成89,932万元,为年预算的100.23%。
2、2021年度区本级一般公共支出预算,经区十六届人大第六次会议批准公共财政支出预算110,842万元,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42次会议批准调整为132,501万元,实际完成109,791万元,为年预算的82.86%。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
2021年初政府性基金余额6,679万元,当年政府性基金上级补助收入163,827万元;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63,801万元,年终累计结余为6,705万元。
(三)政府债务余额情况。
2021年初政府债务余额98,550万元,当年债务(转贷)收入14,300万元,债务还本14,460万元,年末债务余额98,390万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2021年,区财政部门围绕区委、区政府各项工作部署,着力促进转型升级,保障民生改善,深化财政改革,较好地完成了各项预算执行工作任务,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良好。区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较好地遵守了相关财经法规,但仍存在一些需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三、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不规范。
区财政一般公共支出预算为113,402万元,其中部分支出未细化到具体项目,金额共计28,186万元,占支出预算的24.85%。
(二)预算执行率不高。
区财政2021年“卫生健康支出”预算金额17,144万元,决算金额10,415万元,预算完成比例为60.76%;“城乡社区支出”预算金额16,756万元,决算金额6,248万元,预算完成比例为37.29%。
(三)非税收入当年未及时上缴国库。
截至2021年底,区财政非税收入专户“应缴预算收入”科目余额675.92万元,未上缴国库。
(四)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
2021年底,区财政总预算会计账显示“借出款项-土地专户”17,773.88万元,而土地专户“暂存款-区财政(国库)”显示余额6,773.88万元;总预算会计账与土地专户挂账金额差11,000.00万元。
(五)预备费未足额计提。
2021年区财政预备费,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金额110,842万元(1%-3%)最低标准应计提预备费1,108.42万元,实际安排1,000万元,少计提108.42万元。
(六)银行利息未及时入账。
区财政土地户在兴业银行、交通银行开立的银行账户,余额分别为0.36万元和0.27万元,均未及时入账。
四、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于上述问题,老城区审计局已经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并提出整改意见和处理建议。老城区财政局高度重视并积极整改,截止2022年9月,已严加规范,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采取有力措施,加强项目预算编制管理,依托部门预算编制软件,编制细化项目支出预算;制定出台老城区暂付款清理消化方案,明确分年度化解目标,严格按消化方案分年度化解暂付款,清理往来款项;在计提预备费工作中增强底线思维、加强节点意识,规范预备费计提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计提预备费,2022年已按标准计提预备费;涉及资金已及时做入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