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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事项:临时救助

二、办理条件

一)急难型救助对象

1.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或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及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需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的家庭或个人;

2.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基本生活难以维持,需立即采取救助措施防止造成人员死亡、伤残等严重后果的家庭或个人。

二)支出型救助对象

因客观原因造成家庭收入突然大幅下降,或因教育、医疗等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大幅增加暂时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一定时期内家庭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原则上其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应低于当地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有关规定。

三、申请材料

(一)临时救助申请审批表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三)居民户口簿

(四)因病申请临时救助需提供的材料

(五)因灾申请临时救助需提供的材料

(六)因意外事故申请临时救助需提供的材料

四、办理流程:

申请人提供申报材料→居委会初审→街道民政所审批或审核后报民政局审批民政局发放救助金。

办理时间:每月办理

联系电话:63977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