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关街道办事处个人就业登记办事指南

日期:2023-11-30作者:

一、事项名称:个人就业登记

二、事项类型:公共服务 

三、设定依据: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共就业创业业务经办规程和办事流程(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18〕79 号)

四、受理机构:受街道、乡镇基层服务平台委托,社区便民服务站可代办 

五、申请条件:劳动者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 

六、申请材料目录:

(一)劳动者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的,由本人在就业后 30 日内,到常住地或就业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报就业登记,同时具有以下要件:

①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

②灵活就业(个体经营)人员就业登记表。

③从事个体经营的,同时提供工商行政部门营业执照副本。 (二)劳动者转换就业岗位、未失业的,应及时办理就业登记信息变更。 

七、办理流程:收件→受理→审核→决定

八、办结时限:即时办结 

九、网办地址:https://www.hnzwfw.gov.cn/

十、收费标准:不收费

十一、咨询电话:63951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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