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民兵组织的倡议书

日期:2024-04-03作者:
全区广大公民:

“国无防不立,民无兵不安”。老城区2024年民兵整组工作已经全面展开,为加强全区民兵组织建设,提升民兵队伍建设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等法律规定,倡议我区符合条件的广大适龄人员积极参加民兵组织:
一、民兵组织的地位作用
民兵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不脱产的群众武装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力量的重要部分,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助手和后备力量。革命战争年代,民兵为实现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建立巩固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做出了不可磨灭的历史贡献。和平建设时期,民兵在维护国家安全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民兵组织分为基干民兵组织和普通民兵组织,普通民兵组织是民兵的基础力量,基干民兵是民兵组织的骨干力量。
二、公民的权利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每个公民都应当主动增强国防观念,积极履行国防义务,关心支持和参与民兵建设。
三、参加民兵的条件
(一)政治要求。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无政治性问题,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年龄要求。18周岁至45周岁符合服兵役条件的本地男性公民或与本地企事业单位签订一年以上用工合同且在本地工作的外地人员;根据需要,可以吸收具有相应条件、具有专业技术特长的18周岁以上女性公民和45周岁以上男性公民参加民兵组织。
(三)身体要求。身体健康、体型标准,无传染性疾病,能够正常参加军事活动和训练值勤等任务。
(四)优先条件。以下人员优先编入基干民兵组织: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退役军人、具有专业技术特长人员(伪装、防护、无人机操作、警卫、侦察、防暴、消防、防汛、通信、网络、电子信息、工程机械操作、医疗救护、法律和新域新质领域等专业)、户籍在本地或在本地长期工作生活的人员。符合以上条件人员,经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合格后由军事机关批准加入民兵组织。
四、民兵训练内容
符合法定条件人员均可编入普通民兵,普通民兵登记在册后,原则上不安排集中军事训练;基干民兵在广大公民中择优选择,每年建立完善党组织,组织集合点验,按训练大纲要求完成规定的训练内容,并根据需要参与执行各类应急应战任务。
五、民兵的基本待遇
(一)享受优待政策。基干民兵参加战备执勤、抢险救灾、军事训练和相关活动时,编组民兵的企事业单位应当按规定落实工资、奖金、福利待遇,不得因此解除劳动或聘用关系。
(二)发放训练补贴。民兵参加军事训练期间,按上级规定要求必须发放误工补贴,集中训练时免费提供食宿;民兵参加战备执勤、抢险救灾或相关勤务活动时,参照误工补贴标准发放履职补助。参加上级比武活动取得名次的,给予表彰奖励,年底对优秀民兵进行表彰。具有专业技术特长且军事训练成绩优秀人员可聘请为民兵教练员,根据组训情况发放教练员训练补助。
(三)免费健康体检。每年为新入队的基干民兵和担负训练任务的基干民兵免费体检一次。
(四)体验和重温军事生活。担负训练任务的民兵分队,每年由组训单位集中组织训练,主要完成共同基础、实弹射击和专业训练等内容,强健体魄、增强体质,在军事训练中体验和重温军旅情怀。
六、报名方式及联系电话
符合条件的公民,可到区人武部军事科(区政府办公楼14楼)或者经常工作居住的街道武装部咨询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5日。望广大符合条件的适龄人员和退役战友们踊跃参加民兵组织,成为一名光荣的老城区基干民兵。
咨询联系电话:
区人武部军事科 0379-65556908
邙山街道武装部 0379-62320890
西关街道武装部 0379-63996887
南关街道武装部 0379-63967929    
翠云峰街道武装部 0379-65278710
道北路街道武装部 0379-62310088
状元红街道武装部 0379-63583558
丽门景街道武装部 0379-63987519
建安门街道武装部 0379-63951109
洛阳市老城区民兵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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