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我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成果,提升街道执法水平,规范执法用语,做深做实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后半篇文章”,6月14日,老城区召开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专题推进会,区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史洪涛出席会议。
会上,史洪涛局长对《老城区人民政府关于转发〈洛阳市开展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老城政〔2023〕7号)文件进行了解读,还就个别街道现场提出的问题一一进行了解答。
会议要求:一要充分认识到推进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是区委区政府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和下沉,整合执法资源,促进执法能力提升专项行动的重点工作,各街道、各部门要充分认清形势,确保这项工作落到实处。二要强化各部门对执法权限下放的培训指导,认真落实“微宣讲 走基层”活动,深化执法“传帮带”,充分激发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主观能动性。三要克服畏难情绪,各街道认真梳理各部门下放的执法事项清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运用行政执法“法言法语”,持续优化执法队伍,坚持“接得住,用得好”原则,确保各项权能精准落实见效。
下一步,老城区将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作为全区重点工作任务,坚持高位统筹,建强执法队伍,明确职责权限,打通基层治理“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