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城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

日期:2023-05-31作者:

为深化府院联动工作,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5月25日上午,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胡某某诉老城区人民政府、洛阳市公安局老城分局行政复议及行政拘留纠纷行政诉讼案。区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肖宇作为老城区人民政府负责人出庭应诉,区政府法律顾问和工作人员出庭答辩,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工作人员旁听案件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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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肖宇做到“出庭又出声”,就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发表以下意见:一要加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提高法律水平和素养,从源头上预防违法行政行为的发生;二要加强与行政相对人沟通,了解问题和症结所在,努力做到案结事了;三是坚决服从和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将依法行政贯穿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

出庭应诉是行政机关负责人的法定职责,对增强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弘扬法治精神具有重要意义,确保“民告官能见官”,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下一步,我区将继续高质量开展行政应诉工作,依法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职责,常态化开展府院联动工作,加快建设法治老城,推动依法行政工作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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